問題詳情

19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44 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下列何種土地後,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不得退還其出售土地所繳之土地增值稅?
(A)自耕之農業用地
(B)自營工廠用地
(C)自用住宅用地
(D)自營商業用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4444
統計:A(3),B(2),C(2),D(38),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 44 條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或自耕之農業用地,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者,依法退還其出售土地所繳之土地增值稅。前項土地被徵收時,原土地所有權人於領取補償地價後,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者,依法退還徵收土地所繳之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