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比較 (-2) 10、-4 6、(-2) 11、-8 3、(-2) 8 的大小,請 由大到小 依序排列(並用>符號表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3813
統計:A(890),B(30),C(33),D(5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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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 380 條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請求繼續審判。第五百條至第五百零二條及第五百零六條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貼貼樂 ( ̄︶ ̄)↗】評論

(A)請求繼續審判 V民事訴訟法 第380條 (和解之效力與繼續審判之請求)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請求繼續審判。請求繼續審判者,應繳納第八十四條第二項所定退還之裁判費。第五百條至第五百零二條及第五百零六條之規定,於第二項情形準用之。第五編之一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之規定,於第一項情形準用之。民事訴訟法 第 380 條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 第五編之一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