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依公路法第 24 條通行費之徵收,公路主管機關興建之公路,若有特殊情形者,得向通行之汽車徵收通行費,請問下列何者非屬此特殊情形?
(A)減緩道路擁塞
(B)貸款支應
(C)以特種基金支應
(D)在同一起訖地點間另闢新線,使通行車輛受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25
統計:A(13),B(1),C(1),D(1),E(0)

用户評論

【用戶】邱清泉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24條

【用戶】Grace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名  稱:公路法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1 月 04 日第 24 條   (通行費之徵收)公路主管機關興建之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通行之汽車徵收通行費:一、(B)貸款支應。二、(C)以特種基金支應。三、(D)在同一起訖地點間另闢新線,使通行車輛受益。四、屬於同一交通系統,與既成收費之公路並行。前項徵收通行費之作業程序、收費設施設置、收費方式、收費車種、費率、作業管理、停徵、減徵或免徵規定、欠費追繳、收取追繳作業費用及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前項通行費費率之計算方式,應由交通部依據興建、營運與維護成本、使用者受益程度、交通量及收費年限等因素,按車輛種類訂定,並得依路段、時段或車輛行駛里程訂定差別費率。前項通行費費率之計算方式,於公路經營業準用之。經依第一項規定徵收通行費者,免再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徵收工程受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