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那兩種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A)社會救助、國民就業
(B)社會保險、社會救助
(C)國民就業、醫療保健
(D)社會救助、福利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7409
統計:A(305),B(89),C(16),D(83),E(1)

用户評論

高小夢】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莊福元】評論

優先對付貧窮和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