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下列何者非屬「災害防救法」規定之各級政府及相關公共事業應實施之災害應變措施?
(A)消防、防汛及其他應變措施
(B)警戒區域劃設、交通管制、秩序維持及犯罪防治
(C)民生物資及飲用水之供應與分配
(D)妨礙災害應變措施事項之改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6012
統計:A(28),B(57),C(63),D(178),E(0)

用户評論

Hsin Ning Yan】評論

ABC-27條 D-23條第七款

Kenny Tsai】評論

第 27 條 為實施災害應變措施,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下列事項:一、災害警報之發布、傳遞、應變戒備、人員疏散、搶救、避難之勸告、    災情蒐集及損失查報。二、警戒區域劃設、交通管制、秩序維持及犯罪防治。三、消防、防汛及其他應變措施。四、受災民眾臨時收容、社會救助及弱勢族群特殊保護措施。五、受災兒童及少年、學生之應急照顧。六、危險物品設施及設備之應變處理。七、傳染病防治、廢棄物處理、環境消毒、食品衛生檢驗及其他衛生事項    。八、搜救、緊急醫療救護及運送。九、協助相驗、處理罹難者屍體、遺物。十、民生物資與飲用水之供應及分配。十一、水利、農業設施等災害防備及搶修。十二、鐵路、道路、橋樑、大眾運輸、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