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從事看護工作之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之轉換作業,該外國人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轉換作業期間最長幾日,並以 1 次為限?
(A)15 日
(B)30 日
(C)45 日
(D)60 日 。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心想事成】評論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11條1.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自原雇主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轉換登記之翌日起六十日內,依前二條規定辦理外國人轉換作業。但外國人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轉換作業期間六十日,並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