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bbit】評論
釋字第632號為使監察院之職權得以不間斷行使,總統於當屆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任期屆滿前,應適時提名繼任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亦應適時行使同意權,以維繫監察院之正常運行。總統如消極不為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
【彭凱文(錄取107年初考一】評論
有很多重大違失案件,是向監察院呈報的,如果監委空缺,將使吏治無法澄清。
【油畫大濕】評論
選項C:消極不行使同意權 = 很被動的默認同意權 ---但立法院只能明確同意或反對,不能用這種默認的方式
【偶爾上來看看】評論
監察院就是被公認的國家盲腸啊。陳水扁當時就是提名送立法院就被杯葛,之後乾脆就不提名,導致空轉六年,這件事算他頭上其實不太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