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目前國際間最重要的人權典章《國際人權憲章》,是由聯合國制定,奠定人權的普世基礎。請問該憲章是由下列哪些法律文件所組成? (甲)《法國人權宣言》 (乙)《世界人權宣言》(丙)《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丁)《經濟與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A)甲乙丙丁
(B)甲乙丙
(C)乙丙丁
(D)甲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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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評論

世界人權宣言包括以下內容:序言闡述了起草宣言的必要性的歷史和社會原因。第 1-2 條確立了尊嚴、自由和平等的基本概念。第 3-5 條確立了其他個人權利,例如 生命權 以及禁止 奴隸制 和 酷刑。第 6 至 11 條提及人權的基本法律界定,以及在受到侵犯時可以適用的具體補救措施。第 12 至 17 條規定了個人對社會享有的權利,包括在每個政體內部的 遷徙自由 和 居住自由、以及享有財產 和國籍的權利。第 18 至 21 條認可所謂的「憲法自由」以及在精神、公共和政治領域的自由,例如以下自由:思想、意見、表達、宗教 和 良心、文字、和平結社,以及通過任何媒體接收和傳遞信息和想法。第 22-27 條認可個人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包括醫療保健。它支持廣泛的享有適足生活水準的權利,並特別提到了對母親或兒童時期的照顧。第 28 條至第 30 條規定了行使這些權利的一般方式、個人權利不能適用的領域、個人對社會的義務,以及禁止使用權利來違反聯合國宗旨。聯合國在1966年通過兩項人權公約,分別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了公民個人所應享有的權利和基本自由。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不得使為奴隸和免於奴役的自由,免受酷刑的自由,法律人格權,司法補救權,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開審訊權,無罪推定權,私生活、家庭、住房或通信不受任意干涉的自由,遷徙自由,享有國籍的權利,婚姻家庭權,財產所有權,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結社和集會的自由,參政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同時也明確了部分權利的有條件性或者絕對性。比如,第四條允許締約國在國家生存受到威脅並且正式宣布社會緊急狀態的情況下,減少原本應承擔的義務,但減少的程度必須是客觀需要前提下的最低限度,而且不得包括純粹基於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或社會出身的理由的歧視。而生命權,人格權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限制。第二十八條規定,設立人權事務委員會,負責監督公約的實施。這2個公約和《世界人權宣言》一般被合稱為「國際人權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