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9 條規定,各地方政府如何編列特殊教育之年度預算?
(A)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 5%
(B)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文化預算 5%
(C)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經常門預算 5%
(D)不得低於前一年度教育主管預算 5%。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5
統計:A(5),B(0),C(3),D(0),E(0)
用户評論
【Jo Liu】評論
《特殊教育法》第 9 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