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nny Liao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b)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中將兒童定義為:「除非締約國的法律另有訂明外,兒童是指年齡18歲以下的每一個人」(a)(c)中華民國對於兒童的定義依據行政法中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指十二歲以下者,至於十二歲以上至十八歲未滿則為少年,也依由該法以據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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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b)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中將兒童定義為:「除非締約國的法律另有訂明外,兒童是指年齡18歲以下的每一個人」(a)(c)中華民.....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