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何者違反漁業法第 62 條所規定之情事,可處拘役或科新臺幣 15 萬元以下罰金?
(A)塗改漁船船名或統一編號者
(B)未依分道航行實施避碰
(C)未經核准擅自休業達 1 年以上
(D)對檢查人員之詢問,無正當理由拒不答覆或為虛偽之陳述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8025
統計:A(130),B(6),C(2),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海賊王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漁業法第 62 條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拘役或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一、塗改漁船船名或統一編號者。二、遷移、污損或毀滅漁場、漁具之標識者。三、私設欄柵、建築物或任何漁具,以斷絕魚類之回游路徑者。

【用戶】陳靖舜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利用刪去法也可以輔助求出答案,關鍵字漁業法(D跟漁業無關、罰金屬於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