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因多病而無法處理事務,因而概括委任乙處理其所有財產事務。關於甲與乙間處理事務關係之消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契約
(B)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C)委任關係,原則上不因當事人一方死亡而消滅
(D)委任關係,原則上因當事人一方破產而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楊雅淳】評論

(A)、(B)民法第549條(C)、(D)民法第550條

tea7985】評論

第549條(委任契約之終止~任意終止)  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第550條(委任關係之消滅~當事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  委任關係,因當事人一方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因委任事務之性質,不能消滅者,不在此限。 

Damaris】評論

(A)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民法第549條第1項參照)。(B)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民法第549條第2項參照)(C)、(D)委任關係,因當事人一方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因委任事務之性質不能消滅者,不在此限。(民法第550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