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net-li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nn郵政法 第28條 主管機關(交通部)得派員或會同警察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違反本法之場所實施檢查,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該場所之所有人、負責人、居住人、看守人、使用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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