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警察勤務條例第14條規定,各級勤務機構因何種需要,得指派人員編組機動隊(組),運用組合警力,在指定地區執行巡邏、路檢、臨檢等勤務以達成取締、檢肅、查緝等法定任務?
(A)勤務
(B)交通
(C)治安
(D)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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