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 Lu】評論
不完全給付<=債務人雖為給付,但未依債之本旨而為給付.其效果為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延遲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例:我收你錢 幫你蓋房子..我有交屋給你~但是 房子龜裂 地板裝一半 窗戶破 門沒裝鎖.. 當然是債務不履行 你可能想成 我欠A一百萬 但是 我只還A 五十萬吧????因該是這個意思「為給付但不符債之本旨」又例:你買了一台全新的手機..但是 拿回家 根本開不了機...也是 "不完全給付"
【于神】評論
債務不履行--有債務卻不履行--甲對乙有債務卻不履行 , 乙對甲尚有期待履行債務之可能
【胡愛晏】評論
給付不能又怎能期待履行可能
【米花】評論
1. 拒絕給付 跟 給付拒絕 一樣2. 舊法第227條有規定不為給付:債務人不為給付或不為完全之給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