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政益】評論
依「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有關專屬網路:
【苦力】評論
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390051065000-1110602&ShowType=Ref&FLNO=5000 二、各訊息傳輸途徑所應達到之安全防護措施如下(彙總如附表): (一)專屬網路 1.訊息隱密性:非必要。 2.訊息完整性:辦理電子轉帳及交易指示類高風險及低風險交 易者為必要。 3.訊息來源辨識性:辦理電子轉帳及交易指示類高風險交易者 為必要。 4.訊息不可重複性:辦理電子轉帳及交易指示類高風險及低風 險交易者為必要。 5.訊息不可否認性:辦理電子轉帳及交易指示類高風險交易者 為必要。 (二)網際網路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