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9 機關依採購法第102條規定將異議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時,應附記廠商如對於該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A)10日。
(B)15日。
(C)20日。
(D)25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028
統計:A(10),B(76),C(16),D(0),E(0)

用户評論

【用戶】circus821224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102條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廠商對前項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機關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不為處理者,無論該案件是否逾公告金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