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司法院釋字第 175 號解釋之見解,司法院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事項,如何提出法律案?
(A)報請總統諮商立法院提出
(B)應由立法委員以立法委員名義提出
(C)自行向立法院提出
(D)應由行政院代為提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7025
統計:A(16),B(30),C(529),D(57),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175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71年5月25日解釋爭點司法院對所掌事項有提案權?解釋文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基於五權分治彼此相維之憲政體制,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理由書查司法院關於所掌事項,是否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本院釋字第三號解釋,雖係就監察院可否提出法律案而為之解釋,但其第三段載有:「我國憲法依據 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而制定,載在前言。依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第六十二條(立法),第七十七條(司法),第八十三條(考試),第九十條(監察)等規定,建置五院,本憲法原始賦予之職權,各於所掌範圍內為國家最高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相互平等,初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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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175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71年5月25日解釋爭點司法院對所掌事項有提案權?解釋文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基於五權分治彼此相維之憲政體制,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理由書查司法院關於所掌事項,是否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本院釋字第三號解釋,雖係就監察院可否提出法律案而為之解釋,但其第三段載有:「我國憲法依據 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而制定,載在前言。依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第六十二條(立法),第七十七條(司法),第八十三條(考試),第九十條(監察)等規定,建置五院,本憲法原始賦予之職權,各於所掌範圍內為國家最高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相互平等,初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