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可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175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71年5月25日解釋爭點司法院對所掌事項有提案權?解釋文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基於五權分治彼此相維之憲政體制,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理由書查司法院關於所掌事項,是否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本院釋字第三號解釋,雖係就監察院可否提出法律案而為之解釋,但其第三段載有:「我國憲法依據 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而制定,載在前言。依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第六十二條(立法),第七十七條(司法),第八十三條(考試),第九十條(監察)等規定,建置五院,本憲法原始賦予之職權,各於所掌範圍內為國家最高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相互平等,初無...
【用戶】可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175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71年5月25日解釋爭點司法院對所掌事項有提案權?解釋文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基於五權分治彼此相維之憲政體制,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理由書查司法院關於所掌事項,是否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本院釋字第三號解釋,雖係就監察院可否提出法律案而為之解釋,但其第三段載有:「我國憲法依據 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而制定,載在前言。依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第六十二條(立法),第七十七條(司法),第八十三條(考試),第九十條(監察)等規定,建置五院,本憲法原始賦予之職權,各於所掌範圍內為國家最高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相互平等,初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