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冠宇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公物之購入 是機關與廠商成立買賣契約 屬於民法的範圍 是屬於私經濟行政而非公權力行使的公權力行政
【用戶】蔥仔!!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私經濟行為 ˋ0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