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降低毒性化學物質污染環境以及危害人體健康,其中重點之一是推動「化學物質安全替代制度(Chemical alternatives assessment, CAAs)」,這也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劃推動的工作之一。
【題組】⑴請定義化學物質安全替代制度。 (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6724
統計:A(765),B(106),C(138),D(86),E(0)

用户評論

【用戶】Chen Yi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係屬程序事項,貴在迅速而有效,其救濟程序宜採簡易聲明異議方式,不宜再依訴願行政訴訟程序,致使執行程序延宕不決。  異議以一次為限,換言之,對原執行機關認其異議為無理由之決定不服,經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決定者,聲明人對之不得再聲明不服,以免藉機拖延而妨礙執行功能。 又本條係規定於行政執行法第一章「總則」,故上開第 9 條有關聲明異議之規定,非僅適用於第二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尚包括第三章「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與第四章「即時強制」  而執行措施性質上多屬事實行為,不涉及行政實體法上判斷,縱執行措施兼具行政處分之性質或為另一行政處分,然執行程序貴在迅速終結,法律既明定聲明異議...

【用戶】林杰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所以應該A也是可以的

【用戶】jllc1988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簡單來說訴願先行就是你要做完這件事才可以去訴願,然後打行政訴訟,但是法院說聲明異議就讓你直接打行政訴訟了,不用再浪費時間跑訴願,才能打行政訴訟,這是多此一舉~~~~~另外一個訴願前置是指打行政訴訟之前一定要訴願(撤銷,課予義務訴訟)BY 錯了N次所以要打給自己看做筆記的人

【用戶】新北戰士我來了!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一個簡單的判斷方式刪去法 刪去先行的選項學海專 要稅 即傷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