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之規定,公立國中小實施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情形,應列為學校方面的重要參據,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其中?
(A)校長遴選
(B)校長考績
(C)學區劃分
(D)校務評鑑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3307
統計:A(187),B(163),C(654),D(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民教育法-常態編班

用户評論

吳璇】評論

第 12 條 公立國中小實施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情形應列為校務評鑑、校長成績考核及校長遴選之重要參據,學校違反本準則規定者,校長及學校相關人員應依法令規定議處。私立國中小違反本準則規定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應立即依私立學校法及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