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司法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司法院設大法官 15 人,並以其中 1 人為院長,1 人為副院長
(B)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C)司法院大法官,均適用憲法第 81 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D)司法院大法官任期 9 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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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braces (110警四】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設...

H.W.S】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韋德】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