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Sand】評論
中華郵政公司成立五年後適用之 第 143-4 條 1.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百。 2.前項資本適足率分為下列等級: 一、資本適足。 二、資本不足。 三.....看完整詳解
【必定上榜 榜上有名】評論
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32條☆☆ ...
【茶茶】評論
《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32條》中華郵政公司成立五年後,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於郵政簡易人壽保險適用之故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