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ry】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6 條國民有下列情形之...
【liyo60028】評論
(D)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項第2款+同條第6項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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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A):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經宣告六月 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者,不在此限。二、通緝中。 → 無須通知當事人三、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出國。四、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重大嫌疑。五、涉及內亂罪、外患罪重大嫌疑。六、涉及重大經濟犯罪或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七、役男或尚未完成兵役義務者。但依法令得准其出國者,不在此限。八、護照、航員證、船員服務手冊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 造或冒用。 → 無須通知當事人九、護照、航員證、船員服務手冊或入國許可證件未依第四條規定查驗。十、依其他法律限制或禁止出國...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通緝中之國民應通知管轄之司法警察機關,無需通知當事人第 6 條 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經宣告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者,不在此限。 二、通緝中。 三、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出國。 四、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重大嫌疑。 五、涉及內亂罪、外患罪重大嫌疑。 六、涉及重大經濟犯罪或重大刑事案件嫌疑。 七、役男或尚未完成兵役義務者。但依法令得准其出國者,不在此限。 八、護照、航員證、船員服務手冊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冒用。 九、護照、航員證、船員服務手冊或入國許可證件未依第四條規定查驗。 十、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