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評論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2 號解釋:「憲法第18條所稱之公職涵義甚廣,凡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皆屬之。」這項解釋結果,曾運用下列何種解釋方法? (A)歷史解釋 (B)比較法解釋 (C)擴張解釋 (D)擬制~解析 : 「擴張解釋」:是指「法律規定」之「文義」,過於「狹隘」,不足以表示「立法」之「真義」,故「擴大文字所能表達的涵義」,以期「正確適用法律」。例如,《刑法》之「傷害罪」包括「生理」之「傷害」及「心理」之「傷害」;再如,憲法第18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大法官釋字第42號解釋:「憲法第18條所稱之公職涵義甚廣,凡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