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4.行政執行法規定,停止管收原因發生在管收後者,應由何機關通知管收所停止管收?
(A)該管警察機關
(B)行政執行處
(C)行政法院
(D)原裁定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8031
統計:A(4),B(127),C(1),D(3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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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蟲】評論

第 21 條義務人或其他依法得管收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管收;其情形發生管收後者,行政執行處應以書面通知管收所停止管收:一、因管收而其一家生計有難以維持之虞者。二、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三、現罹疾病,恐因管收而不能治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