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縮短修業年限學生之鑑定包含兩項程序:一為鑑定學生是否為資賦優異;二為縮短修業年限學力評量
(B)如果學生已是資優班(資優資源班)的學生,可直接參加縮短修業年限之學力評量
(C)縮短修業年限之鑑定時間,多數縣市一年辦理兩次鑑定,以配合多元入學之申請時間
(D)「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 9 條規定訂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63007
統計:A(68),B(232),C(154),D(36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評量、資賦優異
用户評論
【用戶】蔡佳佳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NEW!!!!!!「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已經廢除了!改成「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而此辦法目前是依特殊教育法第12 條規定訂定之
【用戶】曾義祥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選項A沒問題嗎?第二項應該是適應評量吧?
【用戶】廖羿淳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依舊由特教法(103.6.18)第十二條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