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29公行政以私法契約,取得其行政活動必須之物品、人力之行為,例如行政機關購買文具、車輛,其性質為:
(A)行政事實行為
(B)行政輔助行為
(C)行政營利行為
(D)單純高權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3494
統計:A(25),B(200),C(11),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劉彥廷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不是A?
【用戶】洪敏欽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輔助行為係行政機關居於私人地位,以協助行政機關從事日常活動,取得行政活動所需的人力及物力,行政輔助行為並非直接達成行政目的,而以間接輔助行政目的之達成,如:添購辦公設備、房舍使用租賃、租用汽車、購買文具等,由於行政機關在法律地位上與一般私人相同,相關爭議的處理由普通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