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29公行政以私法契約,取得其行政活動必須之物品、人力之行為,例如行政機關購買文具、車輛,其性質為:
(A)行政事實行為  
(B)行政輔助行為  
(C)行政營利行為  
(D)單純高權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3494
統計:A(25),B(200),C(11),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劉彥廷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為什麼不是A?

【用戶】洪敏欽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輔助行為係行政機關居於私人地位,以協助行政機關從事日常活動,取得行政活動所需的人力及物力,行政輔助行為並非直接達成行政目的,而以間接輔助行政目的之達成,如:添購辦公設備、房舍使用租賃、租用汽車、購買文具等,由於行政機關在法律地位上與一般私人相同,相關爭議的處理由普通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