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憲法規定,任何黨派以及個人不得以下列何者為政爭之工具?
(A)公民複決
(B)集會遊行
(C)發動罷免
(D)武裝力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9231
統計:A(1),B(6),C(11),D(567),E(0)

用户評論

【用戶】Els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 第 139 條 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