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我國政府得制定關於領海無害通過的法令範圍,不包括下列何項?
(A)保護電纜和管道
(B)養護海洋生物資源
(C)保全我國環境,並防止、減少和控制環境可能受到的污染
(D)在我國領海內進行研究或測量活動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2184
統計:A(18),B(7),C(7),D(55),E(0)

用户評論

【用戶】土豆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8條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無害通過︰一、對中華民國主權或領土完整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二、以武器進行操練或演習。三、蒐集情報,使中華民國防務或安全有受損害之虞者。四、影響中華民國防務或安全之宣傳行為。五、起落各種飛行器或接載航行裝備。六、發射、降落或接載軍事裝置。七、裝卸或上下違反中華民國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或環 保法令之商品、貨幣或人員。八、嚴重之污染行為。九、捕撈生物之活動。十 進行研究或測量活動。十一、幹擾中華民國通訊系統或其他設施或設備之行為。十二、與無害通過無直接關係之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