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
       民國 73 年臺灣發生多起礦坑災變,尤以東北角接連發生的三次災變最為嚴重,經調查後,礦坑內工作環境危險性高,救援設備不足,且礦工們並未有機會接受充足的職前訓練和獲取自救知識,以致造成近300 人的死傷。
        由於當時政府缺乏完善的應變措施,社會各方捐助的大筆善款無法適時發放給受災戶,許多罹難者的家庭頓失所依,經濟來源中斷,傷者尚需負擔龐大的醫藥費,生活陷入困境。
【題組】24.時至今日,我國已建立妥善機制因應上述災害,確保受災戶能維持基本生活,相關內容規定於下列何項法令中?
(A)《民法》
(B)《刑法》
(C)《社會救助法》
(D)《老人福利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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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123木頭人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A)《民法》關於物權、債權、親屬、繼承等權利(B)《刑法》關於犯罪之處罰(C)《社會救助法 》關於社會之救助(D)《老人福利法》關於老人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