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irema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債權人首須認識遺產管理人的職務,依規定,其職務如下:(一)、須編製遺產清冊:該清冊遺產管理人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編製。(二)、為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置:所謂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置,除管理行為、改良行為外,也包括必要的處分行為,遺產管理人就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理,自得為之,無須法院的同意。(三)、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一年」以上的期間,公告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即受遺贈人,命其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的聲明,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管理人所已知者,應分別通知。又上述「公示催告」除記載「被繼承人的姓名、最後住所、死亡的年月日及地點」、「法院」外;還應記載下列事項:1.遺產管理人的姓名、住所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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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債權人首須認識遺產管理人的職務,依規定,其職務如下:(一)、須編製遺產清冊:該清冊遺產管理人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編製。(二)、為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置:所謂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置,除管理行為、改良行為外,也包括必要的處分行為,遺產管理人就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理,自得為之,無須法院的同意。(三)、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一年」以上的期間,公告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即受遺贈人,命其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的聲明,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管理人所已知者,應分別通知。又上述「公示催告」除記載「被繼承人的姓名、最後住所、死亡的年月日及地點」、「法院」外;還應記載下列事項:1.遺產管理人的姓名、住所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