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鼎馨】評論
我個人是把推定當成可以被推翻的意思,視為等於擬制,並不容許被推翻,因為「視為」是依據法的政策,而為之擬製,縱與真的事實相反,亦不容舉反證推翻。 以上課本找的,供參考 ^0^~
【Anna】評論
THX!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民法第1065 條第二項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其中「視為」字樣,即下列何種法律適用之方式?(A)推定(B)反證(C)證據(D)擬制修改成為民法第1065 條第二項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其中「視為」字樣,即下列何種法律適用之方式?(A)推定(B)反證(C)證據(D)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