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非對話之意思表示,我國係採:
(A)發信主義
(B)到達主義
(C)了解主意
(D)寫信主義(註§9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8561
統計:A(17),B(489),C(50),D(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的效力

用户評論

【用戶】雷慕莎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95條: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