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a 函的本文,可採用三段式的寫作方式,而各段的規格敘述,何者為非:
(A)「主旨」可以分項條列書寫
(B) 每段均須標明段名,段名之上不可冠數字,段名之下加冒號
(C)「說明」、「辦法」如分項條列,應另列縮格書寫
(D)「說明」、「辦法」中,其分項條列內容過於繁雜或含有表格時,應編列為附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1739
統計:A(286),B(70),C(44),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瓊方★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主旨不可分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