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關於我國現行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B)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除另有規定外,其應納稅額,分別就源扣繳
(C)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D)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營利事業所得,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3927
統計:A(47),B(46),C(67),D(387),E(0)

用户評論

小瑞】評論

不好意思法條是別題的,按太快留錯了

乘風遠颺】評論

所得稅法第2條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其應納稅額,分別就源扣繳。第3條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由納稅義務人提出所得來源國稅務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憑證,並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機構之簽證後,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扣抵之數,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國外所得,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結算應納稅額。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劉家宏】評論

法條出成這樣也太糟。D選項的題意根本也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