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對重婚之配偶,自重婚情事發生後已逾多久,他方配偶不得請求離婚?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二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11892
統計:A(6),B(163),C(220),D(381),E(0)

用户評論

pig316603】評論

第1053條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