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
(A)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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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糖玫兒】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