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有關民事訴訟再審程序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A)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法院管轄。
(B)再審之訴,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C)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者,得不經言詞辯論,以判決駁回之。
(D)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但自判決確定後已逾十年者,不得提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3),C(4),D(0),E(0)

用户評論

【用戶】K大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但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