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男與乙女於民國九十三年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近幾年來,甲、乙感情不睦,甲為避免乙知悉其財務狀況,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將其婚後購買之古董一件,無償贈與給其友人丙,贈與當時價值為五百萬元。乙於民國一百年四月知悉上述贈與,非常生氣,思考是否與甲離婚,但仍無法確定心意。甲贈與丙之古董目前貶值為三百萬元。試問對於此古董,乙可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0789
統計:A(42),B(257),C(51),D(4707),E(0)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ex.公務人員還是可以參加政黨,可想像不可能全國所有公務員都無黨派。
【許順煌】評論
行政的運作是在執行政策, 所以行政人員無法不關心政治事務行政中立是說行政人員不公開參加政黨活動或表明政治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