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8.自民國80年修憲以來,各項公職人員或民意代表之任期有的增加、有的減少,甚至廢除,請問任期增加的是:
(A)正副總統
(B)立法委員
(C)監察委員
(D)大法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3656
統計:A(0),B(58),C(9),D(26),E(0)
用户評論
【用戶】瑞瑞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長--不受任期之保障立法委員--4年大法官--8年考試院--19人--6年監察院--29人--6年
【用戶】林小幼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正副總統-憲6年,得連任一次;憲修4年,得連任一次立法委員-憲4年,得連任;憲修4年,得連任監察委員-憲6年,得連任;憲修6年,無連任大法官-憲終身職,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監護)宣告才得免職,依法律才能停職、轉任或減俸;憲修8年,不得連任。憲修前的大法官簡直爽缺…
【用戶】吳昂霖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立委在憲法六十五條 任期三年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改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