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下列有關稱聯合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A)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
或服務之價格、數量,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
(B)所稱其他方式之合意,指契約、協議以外之意思聯絡,不問有無法律拘束力,事實上
可導致共同行為者
(C)同業公會藉章程或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或其他方法所為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
非本法所稱之聯合行為
(D)聯合行為之合意,得依市場狀況、商品或服務特性、成本及利潤考量、事業行為之經
濟合理性等相當依據之因素推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20,B:57,C:351,D:22,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cynthia731019】評論

第14條 聯合行為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