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350655】評論
民法第127條第7項: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yeah0727】評論
民法第127條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Mia】評論
1.題目「曱」應修正為「甲」2.選項D「l」應修正為「1」詳見官方試題第51題:https://www.taipower.com.tw/upload/261/2018012617492977423.pdf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51.定作人曱與承攬人乙訂立工程承攬契約,乙對曱之工程款請求權消滅時效為幾年?(A)15 年(B)5 年(C)2 年(D)l 年.修改成為51.定作人甲與承攬人乙訂立工程承攬契約,乙對曱之工程款請求權消滅時效為幾年?(A)15 年(B)5 年(C)2 年(D)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