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海事報告規則規定每次簽證一式五份,下列敘述何項有誤?
(A)由航政機關簽證者,留存三份,發還二份
(B)其他機關簽證者,留存二份,發還三份
(C)由國內非船籍港之航政機關簽證,其情結重大或有關者,該航政機關應將留存之三份中,以一份寄送船籍港航政機關
(D)由國外有關權責發證者,船長應將簽證之海事報告二份,於簽證後三日內,寄送船籍港航政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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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邀請碼 188905】評論

海事報告規則 第 6 條海事報告每次簽證一式五份。由航政機關簽證者,留存三份,發還二份,由其他機關簽證者,留存一份,發還四份。海事報告由國內非船籍港之航政機關簽證,其情節重大或有關者,該航政機關應將留存之三份中,以一份寄送船籍港航政機關。海事報告由國外有關權責簽證者。船長應將簽證之海事報告二份,於簽證後三日內,寄送船籍港航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