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評論
C銀行法(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修正)第 76 條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或質權而取得之不動產或股票,除符合第七十四條n或第七十五條規定者外,應自取得之日起四年內處分之。但經主管機關核n准者,不在此限。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