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爲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 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幾計徵地價稅?
(A)千分之一
(B)千分之六
(C)千分之十三
(D)千分之十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5344
統計:A(8),B(173),C(2),D(0),E(0)

用户評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第19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