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甲所養之A貓(價值2萬元)被乙故意開車撞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對甲構成侵權行為
(B)甲得向乙請求2萬元之損害賠償
(C)甲應於知悉乙撞死貓時起,於2年內請求損害賠償
(D)甲得於乙撞死貓時起,超過15年仍得請求損害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5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陳品瑄】評論

第 197 條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看完整詳解

Jamie】評論

補充考題甲無故遭不知何人所有的狗咬傷,其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被狗咬傷時起,逾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D(A)2 年 (B)5 年 (C)8 年 (D)10 年 民法197: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題目敘述不知何人所有的狗,自有侵權行為(被狗咬)起請求權期限為10年。如果知道狗的主人,則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