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評論
受理在先那個是行政罰法的一行為觸犯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時,由受理在先機關管轄這真的很煩 很容易搞混
訴願法§12數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或因管轄不明致不能辨明有管轄權之機關者,由其共同之直接上級機關確定之。無管轄權之機關就訴願所為決定,其上級機關應依職權或依申請撤銷之,並命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機關。
【smithvet】評論
謝謝三樓 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