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hui】評論
(A) 錄音、電影及錄影資料依據第七章視聽資料,其他靜態視聽型資料依照靜畫資料專章處理第七章 錄音資料第八章 電影片及錄影資料第九章 靜畫資料 (B) 電影片及錄影資料的主要著錄來源,依次為影帶片本身、不可分離的盛裝物及其標籤8.0.2.1 主要著錄來源各種電影片及錄影資料之主要著錄來源,依次為影片帶本身(如片頭題名)、不可分離之盛裝物及其標籤(如錄影帶之卡盒)。若缺以上主要著錄來源,再依次自下列來源中取得著錄資料: 附隨文字資料(如腳本、拍攝記錄表、宣傳資料等) 盛裝物(非為該件資料之不可分離組件) 其他來源(C) 電影片及錄影資料之捲數、張數或其他單位以國字計其數量8.5.1 捲數、張數或其他單位(包括資料特殊類型標示)8.5.1.1 電影片及錄影資料之捲數、張數或其他單位以阿拉伯數字記其數量(D) 錄音資料、電影與錄影資料若具正題名與並列題名,「資料類型標示」應著錄於正題名與並列題名之後1.1.2 資料類型標示資料類型名稱記於正題名之後,加方括弧。引用自:編目園地 https://catweb.ncl.edu.tw/standard/page/2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