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末日】評論
依題目「經主管機關以預算不足拒絕時」來判斷,是為了要課予機關做成一個徵收補償的決定,所以提課予義務訴訟。如果僅為了對補償金額不服,那就提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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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3F,沒給-拒絕申請,給的不是我要的-核准後卻對補償金額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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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 最佳解 ,對補償金額不服,「不一定」是提「一般給付訴訟」,應視補償金額的性質是否為「行政處分」而定,以本題而言,對補償金額的決定(行政處分)不服,提起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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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請求機關補償」,不服機關作出補償「決定」or 補償「金額」(行政處分),提起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A對機關作出補償「金額」(行政處分)滿意後,但如果事後機關以預算不足,作出補償「決定」為「不給錢」or 「給的錢太少」(事實行為),不服提起「一般給付訴訟」。